杭州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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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Mar 10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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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考试信息
香港浸会大学本科专业杭州招生说明会 E-mail
2010-03-10
日  期       2010320日(星期六)上午9:00 – 11:00
地  点   浙江图书馆二楼报告厅(地址﹕杭州市曙光路73)
内  容       录象放映、大学特色、专业简介、家长分享、答问咨询
对  象       应届高考生及家长、中学校长及老师,以及有兴趣来港升读本科专业的同学
参加费用       全免
现场报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费港币400元。申请人须先备妥港币400元的汇票,抬头请须注明香港浸会大学“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现金缴费,恕不接纳。
电邮信箱       此邮件地址受spam bots保护,需要使用 Javascript 功能来查阅。
咨询电话       852-3411 2220
 
 
【概况】香港浸会大学创立于1956年,是一所香港特区政府资助的公立大学。学校以英语授课,获政府授权颁发博士、硕士、学士等学位,毕业生取得之学位获内地及国际认可。大学辖下七个学院,包括文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中医药学院、传理学院、理学院、社会科学院及视觉艺术院,合共开设40多个本科专业。现有全职教学人员500多人,本科生及研究生达8000多人。大部分本科专业的学习年期为三年,学生经录取后需完成为期一年的本科预备课程,才可升读本科一年级。2002年至今,已有多位内地同学以优秀成绩毕业;当中6%获奖学金前赴美国多所著名大学(如普林斯顿大学、布朗大学、洛杉矶加州大学等)直接攻读博士,48%留港或到海外升读硕士,46%留港工作。
 
【招考频道】1.申请人必须直接向浸大递交申请表,截止报名日期为531日(星期一)。招生详情及入学申请表见于招生网址www.hkbu.edu.hk/~ar/admissions/mainland 2.申请人的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属省份报读第一批重点高校的分数线或以上,且外语成绩达110(工商管理学院的外语要求为120)方可获邀面试。面试名单与安排将于各省份高考成绩公布后于浸大招生网页公布;面试将于630日及71日在北京、上海及广州举行,申请人将尽量获安排到最就近的地点参加面试。3.按申请人的国家统一高考成绩及面试表现综合评估,择优录取。4.按获录取同学在高考及面试的综合表现颁发不同等次的奖学金。学校向申请人发出录取通知书时,会一并通知申请人是否获颁奖学金及奖学金等次。
 
 
 
转: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批次时间安排 E-mail
2010-03-02

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

批次时间安排

批次

考生对象

考试报到时间

考试时间

考点

宁波\金华\丽水全部考生

310

311-12

杭师大

嘉兴\湖州\衢州\台州全部考生

312

313-14

杭师大

温州全部考生,绍兴的非钢琴器乐考生

314

315-16

杭师大

杭州\舟山\义乌全部考生,绍兴的钢琴考生

316

317-18

杭师大

 

说明:1、考生持《艺术报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在考试的前一天到杭师大(文一路钱江学院校区)考点报到领取《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并了解考试编组及时间安排情况。

     2、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金华、衢洲、丽水、台洲、舟山、义乌等市考生(钢琴和非钢琴器乐考生)均在同批次参加考试。

3、绍兴市的非钢琴器乐考生在第三批参加考试,钢琴考生在第四批参加考试。

4、考点地址: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联系电话:0571-2886293128865192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01032

 
转: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杭州师范大学考点安 E-mail
2010-02-08

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

杭州师范大学考点安排

序号

学校名称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类别

1

沈阳音乐学院

123

124-25

音乐、美术

2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123-24

125

美术

3

长江大学

123-24

126

美术、音乐、舞蹈

4

武汉科技大学

123-24

126

美术

5

西安美术学院

124-25

127-28

美术

6

西安音乐学院

125-26

127-29

音乐

7

南京师范大学

126-27

129-30

美术类

130-31

21-2

音乐类

8

重庆大学

127-28

130

美术

129-2月1

音乐

9

南京林业大学

127-28

130

美术

10

湖北师范学院

128-29

131

美术

128-29

130-31

音乐、播音主持

11

湖南师范大学

128-29

131

美术

21-2

23-4

音乐类

12

江苏大学

128-29

131

美术

13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128-29

131

美术

14

江南大学

128-29

131

美术

15

景德镇陶瓷学院

129-30

21

美术

16

华东理工大学

129-30

21

美术

17

天津工业大学

130-31

22

美术

18

海南师范大学

130-31

22

美术

19

福建师范大学

130-31

22

美术

23-4

256

音乐

20

苏州科技学院

131-2月1日

23

美术

21

湖南文理学院

131-2月1日

23

美术

22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131-2月1日

23

美术

23

四川美术学院

21-2

24-5

美术

24

华东师范大学

22-3

25

美术

25

南昌航空大学

23-4

26

美术

24-5

音乐

26

上饶师范学院

23-4

26

美术

22-3

24

体育舞蹈、音乐

27

陕西师范大学

24-5

27

美术

28

郑州大学

24-5

27-8

美术

29

南昌大学

24-5

27

美术、音乐

30

东南大学

25-6

28

美术

31

南京理工大学

25-6

28

美术

32

南京艺术学院

26-7

29

美术

26-7

28

广播电视编导

33

湖南科技学院

217-18

220

美术、音乐

34

长沙学院

218-19

221

美术

35

西南大学

218-19

221

美术

36

江西财经大学

219-20

222

美术

37

安徽财经大学

219-20

222

美术

38

汕头大学

219-20

222

美术

39

西南交通大学

220-21

223

美术

40

湖南工业大学

220-21

223

美术

41

天津音乐学院

221

222-24

音乐表演、表演、舞蹈编导

42

北京服装学院

221-22

224

美术

43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

221-22

224

美术

44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21-22

224

美术

45

山东艺术学院

222-23

225

美术

46

桂林理工大学

223-24

226

美术

47

闽江学院

223-24

226

美术、音乐

48

苏州大学

223-24

226

美术

49

华南农业大学

223-24

226

美术、服装表演类

50

中国戏曲学院

222-23

224-28

表演导演类

224-25

227

美术类

222-23

224-28

戏剧文学类

51

江西师范大学

224-25

227

美术

52

扬州大学

224-25

227

美术

53

河北传媒学院

224-25

226

表演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类

54

西安理工大学

225-26

228

美术

55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225-26

228

美术

56

山东大学

225-26

228

美术

224

225

音乐

注:1.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各学校招生考试简章;

2.考生报名地点:杭州师范大学文一路校区(文一路222号)体育馆副馆;

3.各院校考场安排详见报名点考场安排表;

4.中国传媒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点设在浙江工业大学,报考时间及规定详见学校招生考试简章。

 
转:关于印发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 E-mail
2010-02-08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0年普通
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招生办(考试中心、考试院),有关高校:
    为做好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见附件一),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要求如下:
    一、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要进一步落实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好网上报名、考试、网上志愿填报、录取等环节工作,确保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公平、规范、安全、有序。
    二、各招生高校要严格按教育部明确的继续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名单(教高函[2009]25号)确定招生专业,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我省统考专业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一般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应尽可能直接使用我省有关专业省统考成绩。有关高校要根据2010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修订招生章程,完善招生办法,确保顺利完成艺术类专业招生任务。
    三、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多形式、多途径宣传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将艺术类招生办法宣传到相关学校和考生。继续加强宣传艺术类新课改高考办法中本、专科不同文化考试科目、记分方式以及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和投档办法与传统志愿录取办法的区别。
    四、严肃查处艺术类专业招生中各种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在专业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有关院校须将违规情况书面报我院,经审核后,由我院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2.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3.2010年浙江省艺术类专业拟录取名单数据库结构
      4.2010年浙江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转: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 E-mail
2010-02-08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
规范管理“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
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体育局:
    针对一个时期以来在“三模三电”等个别体育项目上暴露出的某些比赛组织不够规范、获奖获证人数增加比较快的情况,为促进高考体育加分的公平合理,在认真听取、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同意,决定从2010年起对“三模三电”(航空航天模型、航海建筑模型、车辆模型、无线电测向、无线电通信和电子制作)和定向比赛加分项目进行进一步规范,现通知如下:
    一、限定条件和范围。从2010年开始,“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高考加分,限定在由省体育局认定、经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赛事和项目范围内。其中国际重大比赛和全国体育大会取个人前6名,其他全国重大比赛(不包括全国分区赛)取个人前3名,全省重要比赛取个人第1名且需同时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作为过渡,发文之日前,在规定范围以外,已在列入国家体育总局年度竞赛计划赛事中获得相应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的考生,仍有申请加分的资格。发文之日起,在规定范围以外,获奖获证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二、降低分值。从2010年起,“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高考加分项目加分值统一降为10分。
    三、继续实行省级统一认定测试。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体育局进行统一认定;由省体育局会同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统一测试。所有申请加分考生均须参加认定或测试,认定测试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加分。
    四、加大信息公开和过程监督力度。省体育局定期通过新闻媒介公布比赛计划、测试安排和其他相关信息,并规范竞赛管理,实行公开报名、公平竞争。省教育考试院按统一要求,对所有申请加分的考生,实行所在学校、市县考试机构和省教育考试院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做到信息对称,程序公开,结果公示。
    五、今后教育部出台进一步具体规定,按教育部新规定执行。

附件:纳入规定范围的“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项目和赛事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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