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2006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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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8-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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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人高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专科起点本科(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本科(简称高起本)和专科(高职)三种,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或函授,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两年,高起本四年,专科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两年半,高起本五年,专科两年半。 二、招生计划 200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的编制、登陆帐户、登录密码、审核、调整、打印工作继续统一在网上进行。各成人高校应按隶属关系和有关规定将今年的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审核批准,正式纳入国家和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计划方可招生。 各成人高校在计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尽可能减少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生规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文件要求,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学校外,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 省教育考试院于报名前,通过浙江教育考试网站(www.zjzs.net)统一向社会公布各成人高校的招生计划总数及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成人高校和专业不得招生。未经批准,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或减计划招生。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报考高起本或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四)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类其他专业的考生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根据教育部规定,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不具备上述医学类专业报考条件者,要慎重报考此类专业。 (五)身体健康;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四、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 (一)全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为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8月16日至8月30日,考生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站,按规定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及志愿信息;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时间为9月7日至9月13日,考生持本人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自己选定的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交费、摄像和信息确认手续。报考专升本和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须到各市招生机构设立的报名确认点办理信息确认手续。 (二)考生报名时填报志愿,报考专升本、高起本和专科考生可分别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高起本考生可兼报相同科类的专科,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兼报相应的文、理科,专科考生可在考试科目相同的情况下兼报其他科类,但考生不得跨类兼报在同一批次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在现场信息确认之前,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志愿进行修改,现场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对各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未录取的上线考生进行补报志愿,有关考生可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站,查看院校信息,重新在网上补报志愿。补报志愿不再进行现场信息确认,为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考生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 外省籍的考生不能报考脱产学习的专业。 (三)符合免试或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在现场信息确认时,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复印件和单位证明,并填写免试、照顾加分考生登记表,逾期不再办理。 (四)考生在现场信息确认时,缴纳成人高校报考费用。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浙价费(2005)22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考生报考费110元。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 1、高起本 理科(含理科艺术、体育):语文、数学(理)、外语、物理化学综合。文科(含文科艺术、体育):语文、数学(文)、外语、历史地理综合。 2、专科 理科(含理科艺术、体育)、医学类、中医药类:语文、数学(理)、外语。文科(含文科艺术、体育)、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监狱管理、劳教管理专业,公安类院校各专业:语文、数学(文)、外语。 3、专升本考试科目 (1)哲学、文史、中医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理工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4)经济管理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6)教育学类: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农学类: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9)教育学门类中的职业教育类各专业和理学门类中的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和心理学类各专业,其专升本考试科目调整为: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统考科目根据教育部2006年版《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高起本、专科及专升本外语考试科目分为英语、俄语、日语三个语种,考生可根据报考院校的专业要求选择一种。其中,专升本的日语、俄语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和专科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艺术、体育类专业课考试由各成人高校组织,专业课合格考生名单于10月底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高起本和专科的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数学考试,但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供成人高校录取时参考。 专升本是否需要加试专业课,由成人高校自行确定。如需加试,成人高校必须于考生报名之前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加试的方式、方法、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等事项。 (二)考试时间 全国成人高校统一考试日期为10月14日和15日,具体如下: 1、高起本、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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