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培训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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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8-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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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证部门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自考委 ● 证书与效用 凡申请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证书者,须首先取得《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培训合格证书》。达到现规定合格学历的中小学教师,所取得的部分课程合格成绩,其学分(时)可折算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载入继续教育登记手册,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依据之一。 ● 考试及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为上半年4月倒数第二个星期六、星期日(上一年9月上旬报名):下半年10月倒数第一个星期六、星期日(3月上旬报名)。当次考试因故缺考或成绩不合格者,可报名参加当年7月和次年1月的重考,重考报名时间分别为6月和12月上旬。具体报名时间与地点由当地自考办确定。 ● 课程设置 1、《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培训合格证书》
2、《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证书》 ①心理学导论 ②人体解剖生理学 ③心理统计 ④人际关系心理学 ⑤心理测量 ⑥青少年心理学 ⑦教育心理学 ⑧心理咨询与辅导(含实践) ● 证书申请 符合条件的考生,凭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于每年6月和12月上旬向当地自考办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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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更新 ( 2006-09-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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