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办理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不报到考生登记手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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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9-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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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通知精神和工作安排,对于参加今年普通高考并被高校录取后不报到就读的考生,须在9月底前向原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登记备案,其纸质档案不再寄送录取高校。我市参加今年普通高考录取而没有去报到的考生,请于本月底前到高考报名点(学校)办理相关手续,以便做好纸质档案的传递工作。各报名点(学校)将名单汇总后在规定时间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个别报名的考生(即直接在市教育考试院报名的考生)请直接到我院办理登记手续。 不报到就读考生的登记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报名序号、录取院校名称及代码。 被省外院校录取的考生纸质档案一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代为邮寄;省内院校一律由相关院校到省教育考试院提取。录取报到的考生无须承担纸质档案的传递任务。 录取不报到考生的纸档案将被退回原报名点(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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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更新 ( 2008-09-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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