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查对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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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6-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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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高考成绩查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范围
(一)成绩查对限查主观题评卷中有无漏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宽严,不查客观题。
(二)每考生限查一科(一科有误,续查其余各科)。
二、工作程序
考生查询到本人成绩后,若对某科成绩有较大疑问,凭本人准考证,于
各报名点审查有无多科查对现象后,登记成册留存,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查卷信息输入到高考报名管理系统中。
三、成绩纠正和信息反馈
成绩查对结果于
杭州市教育考试院高考科
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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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更新 ( 2010-06-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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